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保护宣传

远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专题宣传 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21-06-03浏览量:7881来源:万和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数,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

(来源:中国证监会)

最新推荐

股市哲学之问:你了解自己吗?

编者按: 我国资本市场有庞大的中小投资者群体,中小投资者的理……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以集团化为依托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日渐增多,投……

远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专题宣传 “股轩堂”非法荐股被判处非法经营罪

前期,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一起大型非法荐股黑平台案,不法分子在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涉及投资者保护内容摘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

股市交易中,大家习惯把临近收盘前的交易时段称做“尾市”。由于……